您现在的位置: > 营销管理 >

幸福人寿上海分公司违反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被罚

标签: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8-06-08 08:27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保监会消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21人共41笔保单交单日期早于保单营销员展业证生效日期,上海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1万元罚款。 经抽查该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

  中新网6月20日电 据保监会消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有21人共41笔保单交单日期早于保单营销员展业证生效日期,上海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1万元罚款。

  经抽查该公司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在职的50名个险营销员档案资料,并调取相应佣金发放记录,有21人共41笔保单交单日期早于保单营销员展业证生效日期,其中投保日期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的保单共6笔,涉及营销员3人,向该3人合计发放佣金4,754.59元。

  上海保监局认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改正,给予,并处1万元罚款。(中新网金融频道)标签:营销员 保单 展业 上海 佣金

>>>>全文在线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