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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特急!国际经济法的案例谜底

标签:国际营销案例  发布日期:2019-08-13 11:20
中国渔夫渔具出产公司向美国某发卖商出口了一批渔夫牌垂钓器具,当美国发卖商正在美国出售这种产物时,本地的一家出产水上活动器材的公司H提出,渔夫是他们公司多年利用的注册商... 中国渔夫渔具出产公司向美国某发卖商出口了一批渔夫牌垂钓器具,当美国发卖

  中国渔夫渔具出产公司向美国某发卖商出口了一批“渔夫牌”垂钓器具,当美国发卖商正在美国出售这种产物时,本地的一家出产水上活动器材的公司H提出,“渔夫”是他们公司多年利用的注册商...

  中国渔夫渔具出产公司向美国某发卖商出口了一批“渔夫牌”垂钓器具,当美国发卖商正在美国出售这种产物时,本地的一家出产水上活动器材的公司H提出,“渔夫”是他们公司多年利用的注册商标,要求发卖商当即遏制出售“渔夫”牌垂钓渔具。并声称若是不遏制出售,将向美国本地提出商标侵权诉讼。 发卖商认为垂钓器具和水上活动器材不属于同类货色,本人发卖的产物没有H公司的商标权,因而继续进行产物发卖。 H公司遂向。 此时,发卖商只好顿时传实中国公司,因为遭到侵权诉讼,要求宣布合同无效,并要求把所有未出售的货色退回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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