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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李景昭

    结亲,首重三书六礼。

    媒人是没有的,城中没哪个人配得上为他们两家出面。

    都是武官出身,就以天地为媒。

    此乃......天公作美。

    这世上再没人比得上天地之公伟。

    而李云舒的生辰八字,李煜早就熟的不能再熟,占卜吉凶更是多余。

    再凶,能凶得过满天下的尸鬼?

    再吉,又能如何?

    总不能致使天下重归一统,去疫攘尸?

    既然不能,又有何益!

    占卜是为了助人下定决心,但李煜的决心,已不需要外物襄助。

    定亲文书次日即下。

    ‘惟——天地肇辟,人伦攸兴。’

    ‘......缔结朱陈,永耦琴瑟。’

    ‘卜筮协吉,聘礼已具。’

    ‘谨以盟誓,百年好合。’

    ‘此证!’

    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更无人跳脚,横加阻拦。

    过去,这样的人倒也是有的。

    但现在,他们的坟头草只待开春即长。

    对于心狠手辣的百户李铭,排除异己早就成了本能。

    当初那些人,早就被埋在了沙岭堡族地。

    病死?疫死?

    归根究底,是他们想跟堂堂百户、兼领族长的李铭对着干。

    最后,当李铭动了杀心,他们就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牌位,摆在那案台上。

    ......

    说起聘礼,李煜也一时犯了难。

    钱?肯定是没必要。

    城中就只有米粮、刀枪、甲胄、弓弩......之类的东西。

    首饰珠玉倒是好办,赵、高、郑、范、佟等大户人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大伙儿巴不得能为李煜‘代资’。

    这些无用之财,也就只剩下这点儿用处。

    李煜凑在兰馨苑拱门处,隔着正在垒墙做工的族丁们,趁势询问族叔李铭的意思。

    “算了吧,只需行雁礼即可。”

    李煜转头看了看院子里尚未融化的积雪,再度看向族叔。

    ‘您在开玩笑吧?’

    他脸上分明透露着这般意味。

    大雁回迁,怕是这时候刚从南方出发不久。

    现在飞回辽东的,至多不过三两只。

    有没有都未可知。

    “怎么?”李铭斜了斜眼,“你这小子,还想空手套白狼不成!”

    “还真不愧是李成梁的种儿,跟你爹一样,父子俩都是一样的一毛不拔。”

    即便族叔李铭说话这般不客气,李煜也只能赔了赔笑。

    亡父昔日尚且不在意。

    眼下要做翁婿,李煜又有何可跳脚?

    忍着罢。

    族叔的脾气就是这样,武官大都不是什么谦谦君子。

    没有挥棒上来揍他这小辈,已经是李铭看在李煜早早行过冠礼的份儿上。

    放在以前,小儿在前逃,大棒身后追,那才是不稀奇。

    子承父业,十七而冠。

    既然行了冠,李煜便是独当一面的男子汉。

    李铭就再也没揍过这个‘隔壁’李成梁家的混小子。

    现在想来,手还真是有点儿痒。

    “说起来,”李铭看着眼前少年郎,眸中颇有些游离,“贤侄还未有字?”

    “是,”李煜道,“侄儿尚未有字。”

    李铭捋了捋胡须,“煜者,日以煜乎昼,月以煜乎夜。”

    李姓,木也。

    木生为火,取煜,自此木火通明。

    煜,其名光耀炽盛,求的是才华昭彰、德行明亮,乃光明远大之意。

    “你如今行事正大,人如其名,终不负昔日所盼。”

    李铭顺势不吝夸赞了两句。

    族侄李煜的一生,亦是在他眼中看着长大至今。

    弃顺义祖业,逃抚远。

    有过怒其不争,而后弃沙岭,剩下就全是叔侄二人感同身受。

    招民编军,济民代位。

    转身再看,李铭惊讶地发现——邻家少年郎,胸有青云志。

    那种野心升腾的勃发之意,李铭再熟悉不过。

    少年气盛,一如往矣。

    屯将?

    怕是距离喂饱这个狼崽子,还差得远。

    “老夫如今一贫如洗,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李铭继续道,“只好给你准备个别的嫁礼。”

    “大婚在即,不可无字。”

    “老夫代汝父,为你取个字,如何?”

    李煜点点头。

    于公于私,族叔李铭自然是有这个资格。

    李铭随即说出他早就准备好的两字,“景昭,可否?”

    如此晦暗之世,煜者不扬其明则亡。

    李木沐光而勃发,故生......

    根深承光,明德远昭。

    显允君子,莫不令德。

    昭昭日月,唯德是标。

    “望你持此名,行景道。”

    “纵世道幽昧,你心自有昭阳。”李铭语重心长道。

    这般世道下,其光自耀。

    景昭,短短二字,饱含着李铭苦思数日的心血。

    “侄儿受字!”李铭深爱之,拱礼深拜,“即日起,侄儿当为李景昭!”

    李景昭,这个字,李煜心底是满意的。

    “雁礼五日内,侄儿定当奉上!”

    多废些功夫,以手中三石强弓,李煜敢保证。

    只要天上真的有大雁北归,他就一定射得下来!

    ......

    李煜持弓,在高墙蹲守了三日。

    “嘎——嘎——”

    孤雁未见,李煜倒是真的等来一排北迁大雁。

    数量不多,只有五六只。

    若是所料不差,应该是奔着辽东某些暖意盎然的山口迁徙去的。

    那里的温泉、地火,能帮助这些先行的大雁度过开春前的最后冬时。

    ‘嘣......’

    城墙上,弓弦绷紧,弓臂随着形变发出一阵颤音。

    李煜双手稳得可怕,气息悠长。

    ‘呼——’

    一口气吐尽的刹那,弓矢追着雁群疾飞。

    此时箭矢处于雁群视野之外,李煜只此一箭之机。

    不管射不射得中,雁群都会惊散。

    到时候大雁的飞行轨迹失去规律,李煜只怕再难射中。

    羽箭飞了十数息。

    “嘎......”

    领头大雁一声哀鸣,迎头栽下。

    “骑队!”

    李煜即刻朝亲卫高呼。

    “骑队出城!夺雁!”

    大雁中矢坠地,肯定是活不成。

    李煜担心的是,说不准就有人顺手捡了去。

    又或是去迟了,遭积雪掩埋无踪,找都找不着。

    李煜无法保证还会有下一队先头雁途经抚远县。

    更无法保证,下一次他就一定射中。

    此刻争分夺秒,抓住眼前,比什么都紧要。

    “驾!”

    “驾——!”

    抚远内外合计三道城门大开,早早等候的十名李氏亲卫带着族兵,百余人散了出去搜寻。

    说是骑队,但马匹现在也只能沿官道奔行。

    田野中的积雪,主要还是得靠大量的步卒围着落地去搜索排查。

    城中每一位顺义李氏族丁,皆参与其中。

    搜获‘雁礼’献于族长,必然大功一件。

    这般大好机会,谁也不想错过。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一股亢奋昂扬,仔细翻找雪地,生怕有所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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