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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嘉程汇致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被罚款1万

标签:营销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24 08:24
千龙网8月1日讯据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程汇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26日,市朝阳区

  千龙网8月1日讯据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嘉程汇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2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4月26日,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嘉程汇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需要配套建设的设施未经验收,汽车维修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的。依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市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二十,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二十八条,违反第二十,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书、影响报告表或者影响登记表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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