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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四起商品房销售典型案例

标签:营销经典案例  发布日期:2019-01-20 07:44
本报讯(记者郭旭)未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抵押1月17日,市房管局公布四起诚信、群众、影响恶劣的商品房销售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创建和西安市健康、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案例一: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取购房款,未将购

  本报讯(记者郭旭)未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抵押……1月17日,市房管局公布四起诚信、群众、影响恶劣的商品房销售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创建和西安市健康、有序、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案例一:以其他方式直接收取购房款,未将购房款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西安创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西安恒大翡翠龙庭项目销售过程中,私自收取购房人购房款,未将预售资金存管账户。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管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5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购房群众权益。西安宝枫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销售“宝枫佳苑”项目过程中,与部分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购房款。后因多种因素未与购房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开发公司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管局对开发公司下发《责令整改告知函》,作出记10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及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处理决定,同时,将该案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相关部门对企业实施联合。

  案例三:隐瞒抵押情况,未按为业主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陕西华久置业有限公司在鸿锦城·罗曼尼项目销售过程中,隐瞒在建工程抵押情况,导致无法及时为业主办理买卖合同备案手续。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管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5分和暂停房屋网签销售的处理决定。

  案例四:未按照做好应急预案,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购房群众信息核验工作。西安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组织雨润·星雨华府项目意向登记信息核验过程中,未按做好应急预案,导致未能按时对所有购房群众完成信息核验工作,影响购房人选房。按照《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记分管理的通知》,市房管局对开发公司作出记3分和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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