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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营销员需持证上岗 资格分三等发双证

标签:国内电子产品营销  发布日期:2019-01-02 15:25
昨天,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从事家电、计算机、通讯产品等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营销人员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电子产品营销员需持证

  昨天,从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对从事家电、计算机、通讯产品等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的营销人员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电子产品营销员需持证上岗。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才具有从事电子产品营销职业资格。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训练中心是信息产业部在津唯一的电子产品营销员招生办公室、考务中心及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电子产品营销员的职业资格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电子产品营销员、中级电子产品营销员、高级电子产品营销员。

  电子产品营销员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因此,对鉴定合格人员,按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员职业全国统一鉴定管理办法核发印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华人民国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双章的《中华人民国职业资格证书》,同时配发印有国家电子产品销售员资格的IC卡胸佩证。市就业训练中心报名咨询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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