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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骂人 判道歉赔款8千

标签:微信营销培训课  发布日期:2018-08-28 12:34
微信,已成为很多人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工作、生活都离不开它。人们不仅用微信作为沟通工具,用它发朋友圈展示自己的生活,用他支付款项,很多人还建立起了各种微信群,形成各种圈子,谈工作、聊生活,玩得不亦乐乎。 李女士是一家电商的客户经理,因为工作

  微信,已成为很多人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工作、生活都离不开它。人们不仅用微信作为沟通工具,用它发朋友圈展示自己的生活,用他支付款项,很多人还建立起了各种微信群,形成各种圈子,谈工作、聊生活,玩得不亦乐乎。

  李女士是一家电商的客户经理,因为工作的原因,平时使用微信非常频繁,还经常使用微信群来做培训和销售工作,可以说是一位微信达人了。

  就在今年的2月份,她和同行杨某因为一些小事发生了些小矛盾,没过多久,李女士就忘记了这个小插曲。没想到就是这个小插曲竟给她带来了烦。

  两个月前的一天夜里,李女士突然接到了朋友的一电线点了,这么晚打我电话有什么事呢?让李女士想不到的是,朋友告诉她,杨某正在一个微信群里骂她。

  李女士打开了微信群。这个微信群里一共有200多人,杨某发了很多很多条骂她的信息,整个微信群都被刷屏了。

  “过街老鼠”“”“不配为人”这些词遍布了微信群,不仅如此,杨某还将李女士的个人隐私、身份证号码甚至一些感情经历都公布在了群里。

  李女士非常生气,她立刻给杨某打去了电话。可是杨某不但不觉得有错,还理直气壮地说自己这么做是自己的事,和李女士无关!

  对付这样没素质的人,难道只能在微信群里对骂吗?怎么样在无损自己素质的前提下自己的权益呢?

  对于杨某对自己的李女士选择了报警。但是杨某认为,自己只是在微信群里了下自己的情绪,没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李女士只得委托律师向提讼。

  隐私权、名誉权都是人格权的范畴,最终做出了判决,判定杨某立即停止对他人网络侵权的行为,并判定杨某在上向李女士道歉,同事赔偿杨某经济损失费用8000元。

  因为在朋友圈别人或者在微信群里发损害他人形象,最后被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的事情,目前国内已有多起案例。小编也提醒各位网友,不要逞一时口舌之快,到时不仅丢面子,还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另外,如果遇到有人在微信群或者朋友圈自己,先和对方做沟通,无果后一定要记得保存好,方便以后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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