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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推翻鉴定结论

    咚!

    “肃静!”

    主审法官见庭审现场嘈杂,当即敲响法槌,维持法庭秩序。

    “原告,请作出解释。”

    “好的法官。”

    原告席上。

    李言面向三位法官,井井有条地阐述着自身观点:

    “我仔细研读过这份鉴定报告,发现很多问题。

    至于我刚才为什么说本案遗嘱的笔迹鉴定应当采用‘笔迹耐紫外线分析’而不是现在这份笔迹鉴定所采用的“单纯计算差异点数量判断比较一致性”,我稍后会做出详细解释。

    先说这份报告的问题。

    各位先看这份鉴定报告的检材。

    这回的检材基本都是由被告方提供。

    客观而言,被告郭建彬律师自90年代末开始长期担任我舅舅潘茗的律师,在日常工作中确实留存有很多被继承人的签字和书写材料。

    这次为了配合鉴定,被告提供了很多材料作为检材,材料的时间跨度从98年到03年都有。

    但问题恰恰在于,被告太过配合了。

    被告的这份遗嘱,上面除了被继承人签名和日期外,遗嘱的主要内容,大概四十个字。

    其中,我在被告上次开庭提交的新证据,找出来对应的几个字和词,分别是“感谢”“蔡银花”“我”“洋房”“保姆”“送”“执行”,

    具体的比对,各位可以详见我刚才提交的辅助质证材料,上面有我制作的表格。

    当然,仅凭这些,还不够说明遗嘱上面的字是有问题的。

    那么请各位再仔细看这份遗嘱。

    第一次开庭时,我就提出,遗嘱上面的主文和下面的签字和日期,看上去总给人一种割裂的感觉。

    上面的遗嘱主文,书写的笔划显然较为正常,而下方的签名和日期,笔划则歪斜严重。

    对此,被告当时解释说,潘茗在写遗嘱时病情加重,握笔就变得不稳,到最后签名时笔划就有明显歪斜。

    这一点,第一次开庭时已经记录在案。

    但这其中存在逻辑不通之处!

    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上面不管是遗嘱内容还是被继承人的签名和日期,

    都应该是由被继承人在同一时间一气呵成写完的!

    那为什么这份遗嘱拢共就四十几个字,笔画歪斜程度,前后差距这般大?

    请各位不妨大胆猜想一下,

    我舅舅潘茗根本就没有立下所谓的遗嘱!

    而是郭建彬借着长期担任我舅舅律师之便,在正常签字时混杂了半张空白A4纸,

    我舅舅当时已经病重,难以仔细分辨,便在郭建彬的催促下草草完成了签名并写下日期。

    随后,郭建彬炮制出这份遗嘱。

    其从98年至03年期间我舅舅曾签名和书写的文件中,找出来对应的字迹,

    先是依照内容需要,逐字排列打印,

    再通过描摹手段,变造出这一份遗嘱!

    此言一出,旁听席上再次响起小声议论和惊讶声。

    被告席上。

    郭建彬放在文件袋旁边的右手拳头紧了又紧,他抬头看向审判席,示意想要发言。

    主审法官觉得李言这个思路倒是十分刁钻,

    但好像不无道理,他想先听完原告的完整陈述,遂道:

    “现在是原告发言时间,被告,稍后会给你留出专门时间,有什么意见,到时候再发言。”

    李言环视庭审现场,将各方反应尽收眼底!

    “下面请法官再看下这份笔迹鉴定报告所采用的鉴定方法。

    该份鉴定报告第三页已经表明,该机构采用的是‘单纯计算差异点数量判断比较一致性’的鉴定方法。

    简单说,就是比对每个字的笔划和字迹,找其中的差异点数量。

    按照我刚才提到的猜想,被告这份遗嘱上面的主要内容,

    每个字都是从我舅舅潘茗生前所书写的材料中抠出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单纯计算差异点数量判断比较一致性’的鉴定方法就会失真!

    所以我说,浩信鉴定中心出的这份笔迹鉴定报告,

    在本案中根本没有参考价值!”

    是的。

    在李言看来,浩信鉴定中心采用的这个鉴定方法太过原始了。

    所以鉴定不出问题,也很正常。

    李言的陈述,几位法官陷入沉思。

    “那么原告,你说的‘笔迹耐紫外线分析’又是什么意思?”主审法官问。

    “回法官,通过运用紫外线分析的新型技术,

    借助荧光光谱仪等设备,可以测量笔迹受紫外激发后发射的荧光光谱,分析其成分与老化状态。

    而这项技术,恰好可以用来分析判断我刚才提到的,被告这份遗嘱全文是否属于同期书写的问题。

    据我所知,目前国内已有数家大型司法鉴定机构掌握该项技术,

    可以承接‘笔迹耐紫外线分析’的鉴定业务。”

    大概在1999年就有学术论文记载了紫外光对蓝色圆珠笔字迹进行老化实验的研究。

    而在李言上一世当主审法官的时候,紫外线光谱分析笔迹早已经成为常见的鉴定手段。

    现在是2005年,这还属于是新技术哩,新鲜事物,普及程度还没那么高。

    不过李言知道,现在早有机构可以做这个业务了。

    主审法官听完李言的发言,不置可否,问道:

    “原告,是否还有意见补充?”

    “原告意见陈述完毕。”

    主审法官转而看向被告席,

    “下面请被告发表对该份笔迹鉴定报告的质证意见。”

    郭建彬刚才一直盯着李言,眼神中的闪过阴翳。

    他着实没想到,李言只是个快毕业的大学生,竟然这般难缠!

    郭建彬高声发言道:

    “被告认可浩信鉴定中心就本案出具的笔迹鉴定报告,这份鉴定报告,完全合法有效!

    我再次强调,浩信鉴定中心是先前法院经过法定程序摇号选定的鉴定机构,

    该机构采用的鉴定方法同样也是目前主流的笔迹鉴定方法,

    这份鉴定报告不存在任何被撤销、作废的法定事由!

    原告需要知道,诉讼绝不是儿戏!

    不能容许原告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案件审理进度,浪费司法资源。

    如果原告的无理诉求再次得到法院支持,那么无疑,被告方将遭遇严重的司法不公!

    ...”

    郭建彬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

    由于李言先前的发言时间不短,所以法官没有叫停郭建彬的发言。

    “本庭宣布,本案案情复杂,现在休庭三十分钟,合议庭将进行讨论。”

    咚!

    “休庭!”

    主审刘宪光敲落法槌后,几位法官起身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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