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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周肆

    我叫周肆。

    周是周家的周,肆是肆无忌惮的肆。

    这名字我爸取的。

    据说当时我妈躺在病床上,刚把我生下来,累得连手指头都不想动。

    我爸随口一句就拍板定了,叫周肆。

    我妈问,为什么?

    我爸说,肆是四的大写,他排行老四,叫周四不好听,加个竖心旁,有心有肺,多好。

    我妈说,那叫周忄四?

    我爸沉默了。

    最后户口本上还是写了周肆。

    我妈没力气跟他吵,等后来有力气了,又觉得这名字好像也没那么难听,就这么定了下来。

    但我觉得,我爸给我取这个名字,大概不是因为排行老四。

    是因为他看透了我。

    肆,放肆,肆意,肆无忌惮。

    我这个人,骨子里就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疯劲儿。

    但我的疯,不是天生的。

    是被逼出来的。

    我爸妈是做什么的?

    这个问题,我从小到大被问过无数次。

    官面上的说法是,周氏集团,业务涵盖安保、物流、国际贸易。

    体面,干净,纳税大户。

    私底下的说法是,周家是帝都地下势力的无冕之王。

    我爸是上一任的王。

    他从我爷爷手里接过这个位置的时候,才二十八岁。

    血气方刚,杀伐果断,用了不到十年就把所有不服的都收拾了。

    帝都的地下世界,提起周爷这两个字,没有人不低头。

    但他在我面前,从来不是一个王。

    而是一个从别人那里听来的传说。

    我从记事起,就只见过他们三次。

    第一次,是我七岁上小学那年。

    那天家里来了很多人,摆了很大的排场。

    我被保姆从房间里拎出来,换上一身崭新的小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像橱窗里贩卖的洋娃娃。

    “你爸妈回来了,快叫人。”保姆在我耳边小声说。

    我站在客厅中央,看着门口走进来的两个人。

    男的高大,女的漂亮,都穿着很正式的衣服,像从电视里走出来的。

    但他们看我的眼神,不像看儿子,更像在看一件放在家里很久没动过的摆设。

    “周肆,长这么大了。”

    我妈蹲下来,摸了摸我的头,笑容很敷衍。

    我爸在旁边看了一眼手表,说:“我还有个会,先走了。”

    他来我家,坐了不到五分钟。

    我妈也跟着走了。

    临走前,她塞给保姆一沓钱,说给孩子买点好的。

    那沓钱很厚,厚到保姆数了好一会儿才数完。

    但我宁可那沓钱薄一点,换来她多待一个小时。

    哪怕不说话,就在客厅坐着,也好。

    可惜没有。

    门关上了,客厅安静了,保姆把钱收起来了,我身上的小西装被脱下来了。

    我又变回了那个被关在豪宅里的、没有人管的、像一只被圈养的金丝雀一样的周家少爷。

    第二次见到他们,是我十八岁成人礼那天。

    说来可笑,我的成人礼不是我爸妈办的,是管家办的。

    管家老周,在周家干了三十年,看着我长大的,比我爸妈还像我的亲人。

    他问我想怎么过,我说随便。

    他说十八岁是大事,不能随便。

    我说那就叫几个人来吃顿饭吧。

    那天来了很多人,都是老周请的。

    有的是世交家的孩子,有的是我同学,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据说是爸妈生意伙伴的子女。

    我爸妈是最后一刻才到的。

    我妈穿了一条红色的裙子,依旧很风光很漂亮,但脸上带着明显的疲惫。

    她大概是从哪个应酬上赶过来的,妆都花了,口红也掉了颜色。

    我爸西装革履,但领带有点歪,大概也是匆匆忙忙赶来的。

    他们在宴会上待了不到十分钟,合了一张影,喝了一杯酒,然后接了一个电话,就走了。

    走之前,我妈出于礼节性的拥抱了我一下。

    “周肆,十八岁了,是个大人了。好好照顾自己。”

    她的手很凉,香水味很浓,浓到有点呛人。

    我想说,你能不能多待一会儿?就一会儿。

    但我没说。

    因为我知道,我说了也没用。

    从小到大,他们教我最多的道理就是:生意比什么都重要。

    比儿子重要,比家重要,比命重要。

    我在那个宴会上坐了一整晚,喝了很多酒,吐了三次。

    老周来扶我的时候,我问他:“老周,你说,我爸妈是不是不喜欢我?”

    老周沉默了很久,说:“少爷,你爸妈只是……太忙了。”

    忙。

    这个字我特么从小听到大。

    忙到没时间参加我的家长会,忙到没时间看我打比赛,忙到没时间在我生病的时候陪我去医院,忙到连我的生日都记不住。

    他们记得住所有客户的生日,记得住所有合作伙伴的喜好,记得住每一个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人。

    唯独记不住自己儿子的。

    所以也是从那晚开始,我迷恋上了玩刀。

    喜欢上了打架的刺激感,喜欢像小狗那样到处去标记地盘。

    也许这种没心没肺肆无忌惮的活法才是我应该追求的东西。

    直到大三那年,我快满二十一岁了。

    那一年,我弄丢了我在这世上拿命想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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