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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文心杯”古文大赛,《龙族》出版

他也是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这篇文章的好坏,他一眼就能看穿。

    “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蒋寒忍不住又低声吟诵了一遍,越读越觉得余味无穷。

    “月下偶得罢了。”陆行舟依旧是那个装逼如风的回答。

    “行了,别跟我谦虚了。”

    蒋寒拉开抽屉,取出一个厚厚的白色信封,啪的一声拍在陆行舟面前。

    “这是杂志社寄到学校传达室的,指名给你的。”

    不用拆,陆行舟就知道。

    这是整整三千块的现金!

    这个年代,对于一个高中生来说,这是一笔真正的巨款!

    然而,还没等陆行舟去拿那个信封,蒋寒接下来的话,却让他微微一怔。

    “除了钱,还有一个消息。”

    蒋寒看着这个让自己又爱又恨的学生,压低声音道:

    “杂志社的主编给我打了个电话,他们想要推荐你去参加今年的‘文心杯’古文大赛。”

    “行舟啊,”蒋寒的语气变得语重心长,“如果,我是说如果,你能在这种级别的比赛里拿到名次……你知道意味着什么吗?”

    陆行舟配合地挑了挑眉:“奖金更多?”

    “俗!”蒋寒瞪了他一眼,“这是你在自主招生时候的硬通货!要是真能拿个奖项,以后就算高考不理想,有些名牌大学的大门也会向你敞开一道缝!”

    说到这里,蒋寒的眼里有了光。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班主任,哪怕陆行舟成绩偏科,但他看到了这个少年身上的可能性。

    “所以,收收心。钱赚到了,就把心思放回课堂上来。”

    陆行舟看着眼前这位虽然在训人、却句句都在为自己打算的老师,心中一暖。

    他郑重地点了点头。

    “放心吧,寒哥。这钱,我确实是用来改善生活的。至于学习……”

    他眼中闪过一丝自信的光芒。

    “有夏大学霸给我补习,我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

    走出办公室。

    陆行舟拿着那个装着现金的信封,嘴角疯狂上扬。

    嗯?怎么这么厚?

    拆开之后。

    卧槽!两万块!

    比预想的翻了六七倍!

    这笔钱,优先用来改善家庭,尤其是给老爸治治风湿和腰椎。

    不过……

    他忽然想到了一件事。

    这篇《记篮球场夜游》发表了,全校估计很快都能看到。

    那作为文章里的第一男配角,那个“亦未寝”的陈阳……

    陆行舟忍不住笑出了声。

    希望这兄弟待会儿看到杂志的时候,能够挺住。

    ……

    周末的喧嚣褪去,新一周的晨光准时洒进校园。

    与此同时,一枚足以引爆整个青少年幻想文坛的“核弹”,被低调地投放到了各大城市的报亭和书店。

    新一期的《知音书客》,正式铺货上市。

    “老板,新到的《知音书客》给我来一本!”一个穿着校服的男生把皱巴巴的零钱拍在报亭的柜台上。

    报亭老板头也不抬地从一摞崭新的杂志里抽出一本递过去,嘴里还习惯性地念叨着:

    “这期封面又是谁啊?一天到晚的,都快脸盲了……”

    然而,当他的目光无意中扫过自己刚刚递出去的杂志封面时,后半句话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

    封面……不对劲!

    一幅极具视觉冲击力的艺术插画。

    暗沉的色调,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一个穿着风衣、看不清面容的黑发少年,孤独地站在向着远方延伸的铁轨上,背影里写满了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寂寥。

    而在画面的最中央,是两个充满了神秘感的烫金大字——

    《龙族》!

    右下角,还有一行宣传小字:“划时代幻想巨作,震撼首发!”

    “卧槽……”老李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他卖了好几年杂志,头一次见到《知音书客》敢这么玩!

    这本销量霸主,竟然用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纯新人作品,一部听都没听说过的奇幻小说,当成这一期杂志最重要的“门面”!

    整个业界都在观望,看《知音书客》这次是“一步封神”,还是“史诗级作死”。

    然而,市场的反馈却火爆到让所有老油条都跌破了眼镜。

    那种神秘、孤独而又带着一丝中二气息的逼格,精准地击中了当代青少年那颗渴望“与众不同”的心。

    销量,不降反升!

    ……

    周一的早自习,高一(10)班的教室里,还弥漫着没睡醒的慵懒气息。

    王浩,班里公认的“小书虫”,不仅爱画画,喜欢艺术,多愁善感。

    而且家境不错,让他有足够的零花钱去追订市面上好看的幻想类杂志。

    他像往常一样,将最新一期的《知音书客》从书包里拿出来,准备消磨一下早自习的无聊时光。

    他是个“老白”,口味挑剔,一般的“小白文”早已无法入他的法眼。

    然而,当他翻开印着《龙族》的第一页时,他整个人就“掉”了进去。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

    仅仅是开篇第一句话,就让王浩浑身一震。

    紧接着,那个名叫“路明非”的衰小孩,那个寄人篱下、有点怂、有点废柴却又无比真实的主角,更让他产生了一种难以言喻的代入感。

    当读到路明非在电影院里,沦为赵孟华和陈雯雯爱情故事的背景板,难过到不能自拔,尴尬到原地去世时,王浩的拳头,硬了!

    而当那个一头红发的女孩诺诺,开着法拉利如女王般降临,拽着路明非的手逃离那个修罗场时……

    王浩的大脑“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他整个人像是被一道闪电劈中,浑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他彻底魔怔了。

    他时而皱眉,时而握拳,时而露出“卧槽”的口型。

    翻页的速度越来越慢,甚至会反复地观看诺诺出场的那个片段。

    眼神里是混杂着震撼、激动和“挖掘到神作”的狂喜!

    他这副犯病的样子,成功勾起了陈阳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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