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
魔都,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
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
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
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
两个人西装革履,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
“陈律,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 ”
孙富强搓着手,声音抻得发紧。
陈锋不急着接话,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抿了一口。
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摆在桌面正中央。
标题:《孤儿过继协议》。
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
A4纸。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
“看看。”
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手指停在公章上。
“这……是真的?”
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镀金剪刀咬断烟帽, 火柴蹭亮,烟雾从鼻腔渗出来。
“你还当真了?当然不是真的!”
“但它会变成真的。”
“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
“两个人我都见过了,一人一百万。”
“他们会出庭作证。”
“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
“你弟弟是和法收养,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
孙富林瞪着眼:“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
陈锋弹了弹雪茄灰。
“查出来又怎样?”
他把雪茄夹在指间,指向那份协议。
“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
“我还有第二道防线。”
他压低声音,语速变快。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按2005年的旧刑法,最高刑期三年!”
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
“刑法第八十七条。”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005年到现在,整整二十年。”
“追诉时效早就过了!”
“法院要是敢判,那就是枉法裁判。”
“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
孙富强听完,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长出一口气。
“陈律,这能行?”
“行不行的,你看我就行。”
陈锋翘起二郎腿,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
“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
……
同一时间。
魔都,某直播平台。
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
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 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刑法》教材。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各位观众。”
“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
他指着条款,一字一顿。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讲,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
弹幕炸了。
“什么???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
罗大翔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愤怒。”
“我也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顿住。嘴唇抖了两下,叹气。
“除非检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
“突破这个时效限制。”
“否则……”
话说不下去了。
直播间里弹幕疯滚,全是绝望。
数以千万的网民守在屏幕前, 胸口堵着石头,喘不上气。
……
正诚律所。十八楼。
陆诚坐在办公桌后。
桌面摊着一份检方通过阅卷程序传真过来的《过继协议》复印件。
A4纸,红色公章,落款2005年。
他盯着公章看了五秒。
嘴角歪了一下。不是笑。是猎手发现破绽时的本能反应。
闭眼。
脑海深处,系统面板弹出。
【叮!启动主动技能:证据之眼】
【消耗正义值:5,000点】
【剩余正义值:1,577,000点】
【检索目标:过继协议公章真伪鉴定】
【检索中……】
视网膜界面切换。
那枚红色公章被系统极致放大 ,印泥化学成分、字体笔画结构、纸张纤维年份,全部以数据流高速运转。
三秒。
系统高亮标注,弹出金色提示。
【核心破绽锁定!】
【公章刻字:“XX村村民委员会”】
【历史沿革比对:2005年,该行政区划尚未完成撤队改委。当年官方称谓应为“XX大队”。“村民委员会”于2008年行政改革后才正式启用】
【结论:该公章系2008年之后伪造!与落款时间2005年产生不可调和的时间悖论】
【证据文件已发送至办公电脑桌面】
陆诚睁开眼。
从桌上抽出红色记号笔,在复印件的“村民委员会”五个字上狠狠画了个圈。
2005年的章。盖的是2008年以后才有的字。
造假连功课都不做。
他把这张纸装进透明物证袋,封口。扔进公文包。
动作在这里停了一拍,拆穿伪证只是防守。
陈锋真正的杀手锏是追诉时效。就算过继协议是假的,罪名卡在“收买被拐卖儿童罪”上。
三年最高刑,五年追诉期。
二十年了。
时效确实过了。
法律是冰冷的。不会因为一个父亲找了二十年就网开一面。
除非。
从孙富贵身上挖出一个更重的罪名。
重到不受时效限制。
陆诚再次闭眼。
【叮!启动主动技能:证据之眼】
【消耗正义值:5,000点】
【剩余正义值:1,572,000点】
【检索目标:孙富贵,历史犯罪记录全量检索】
【时间范围:2000年至今】
【检索中……】
数据流在意识中涌动 ,户籍、工商、银行流水、出警记录。一重一重筛。
五分钟后。
一份泛黄的电子扫描件从数据洪流中被精准抽出。
【检出关键犯罪证据1条!】
【证据编号KZ-001:2004年7月紫金县城北派出所出警记录】
【已发送至办公电脑桌面】
2004年7月19日凌晨。
群众报警:城北孙家院内有女童惨叫。
出警后,孙富贵声称“小孩自己从楼梯上摔下来”。
接警民警在现场看到一名约八岁的女童。左腿小腿骨外翻折断,白骨刺穿皮肤。
满身淤青,陈旧伤痕覆盖整个后背。
出警记录最后一行:经当事人协商,系意外摔伤,消案处理。
签名民警旁边一个括号备注:(已收受孙富贵红包5000元)。
这行字被黑墨水划掉过,但扫描原始图层里,每个字清晰可辨。
系统继续追踪女童去向。
三十秒后,关联信息弹出。
紫金县火车站候车室,2004年8月3日。
一个光脚的小女孩缩在候车室角落, 左腿从膝盖以下畸形弯曲,两根木棍和布条草草绑着。
身边一个脏兮兮的塑料袋,露出半个馒头。
旁边空无一人。
打残了。扔了。
民政系统最终收容记录:该女童被送至粤东省某福利院。
登记姓名:招娣,左腿截肢。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法定最高刑:死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但经过二十年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查院核准。
全国几十亿双眼睛盯着这个案子。
最高检会不会核准?
答案不用想。
陆诚抓起手机,拨通雷虎的号码。
“雷虎。”
“老板,说。”
电话那头沉稳,退伍军人特有的干脆。
“去粤东。紫金县火车站周边开始向外辐射摸。”
“找一个人。”
“女性,现在大概二十八九岁。”
“左腿截肢。”
“2004年被孙富贵打断腿扔在火车站。”
“后来可能进了福利院,登记名叫招娣。”
那头安静两秒。
“活口?”
“必须是活口。”
陆诚的声音压得很低。
“把她带回魔都。”
“我要她上证人席。”
“当着全国的面,把孙富贵的底裤掀开。”
“明白。”
雷虎挂了。
陆诚把手机搁回桌面,靠了两秒椅背,站起身抓过西装外套。
夏晚晴从办公区探进头。
“怎么了?”
“准备东西,明天开庭。”
陆诚拎起公文包检查了一遍里面的物证袋和卷宗。
“陈锋觉得手里攥着王炸。”
“追诉时效,这张牌确实硬。”
他拉上公文包拉练。
“可惜他不知道。”
“他当事人屁股底下,坐着一颗地雷。”
“我不需要跟他争时效。”
“直接给他换个罪名。”
……
次日清晨。
魔都最高院巡查1处。
天刚亮,法院大楼前已经围满了人。
上百名记者扛着长焦镜头占据台阶两侧,卫星转播车的天线竖在停车场,六家官方媒体拿到了庭审直播受权。
黑色押解车呼啸驶入地下通道。红蓝爆闪灯的余光从车窗缝隙透出,在水泥墙面上快速掠过。
正门台阶。
陆诚提着公文包,带夏晚晴拾级而上。
深灰色三件套西装,白衬衫领口一颗深蓝领扣,步伐不紧不慢。
夏晚晴跟在右侧半步,怀里抱着两个厚档案夹。
第九级台阶。
一个身影从侧面廊柱后迈出来。
陈锋。
一身暗纹订制西服,胸口袋插着叠成三角的丝质口袋巾。
金丝眼镜在晨光下折了一道冷光,身后两名助理,各提一只真皮公文箱。
两队人马在台阶中段狭路相逢。
记者的快门声密集到连城一片。
陈锋先开口,笑容得体道。
“陆律师,久仰。”
陆诚脚步未停,视线平移,和陈锋对上。
嘴角动了一下。
“陈大状,里面风大。”
他拎着公文包从陈锋身侧擦过,皮鞋踩上最后一级台阶。
“小心闪了舌头,进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