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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九章:苍狼部

    乌孤与族人们一直站在河的这边远眺,虽说距离太远,看不清战斗的细节,但整个追逐的过程却是看得一清二楚,李逸骑狼渡河后,便朝着那三匹战马展开了疯狂追击。

    眼看着即将被追上,那三匹马突然分散逃窜,李逸驾着二郎逐一追赶,追到第三人时,双方距离已远得只能看到两个模糊的小点,最后更是只剩一个小黑影在旷野中移动。

    格鲁率先发出欢呼声,其他族人立刻纷纷响应,营地中瞬间响起震天的喝彩,乌孤心中的担忧也随之暂时放下,脸上露出了释然的神色。

    族人们很快重新投入忙碌,纷纷将下到河里的捕鱼笼往上提,笼子刚脱离水面,便传出一阵扑通扑通的声响,竟是笼中鱼儿在拼命挣扎。

    “呼!好多鱼啊!”

    族人们纷纷发出兴奋的惊呼,这次捕到的鱼远超众人预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今天他们终于能把鱼肉吃个痛快,再也不会像昨天那样吃得意犹未尽,甚至有些族人压根没分到。

    原本乞伏部落和宇文部落的族人也围了过来,他们不少人一早便去砍了藤条,却没人会编这种捕鱼木笼,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原秃发部落的族人忙活。

    乌孤见他们面露迟疑,跃跃欲试的模样,当即开口说道:

    “昨天学会编制笼子的人,都出来帮帮其他族人!”

    格鲁正把捕到的鱼倒进木桶里,意外发现其中竟有一条体长和水桶一样的大鱼,心中大喜,盘算着一会儿献给李村正。

    但听到族长发话,他立刻第一个响应,转身去教大家编笼,见他如此,其他会编制的族人也纷纷上前帮忙,河就在这儿,鱼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捕完的,故而众人都不着急。

    一阵哗啦的落水声突然响起,水花四溅,原来是李逸骑着二郎回来了,二郎庞大的身躯在水中以狗刨式前行,那模样竟透着几分呆萌,只是秃发部落这边的河岸坡度较陡,无法直接攀爬上去,二郎只能带着李逸往下游去,找了一处河岸平缓的地方登了陆。

    刚上岸,二郎便疯狂甩动身体,浸透的长毛甩出漫天水珠,水量惊人。

    它转头时,正看到李逸一脸无奈地站在一旁,手里拎着个比他壮硕不少的男人,脸上和身上全是二郎甩的水渍。

    李逸抬手抹了把脸上的水,哭笑不得,二郎这一甩,竟把他淋得浑身湿透,活像是刚淋了一场暴雨。

    二郎像是察觉到自己闯了祸,心虚地耷拉着尾巴,快步走在前面。

    被李逸拎着双手双脚在地面拖行的正是巴特尔。他不知是被刚才冰凉的河水淋醒,还是被地面拖行的疼痛疼醒,刚才的交手虽短暂,却让他清晰地认识到了自己与这个男人的实力差距,仅凭身高体型便妄下判断,这让巴特尔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愚蠢,对方既然能驯服那只巨狼,即便看起来瘦弱,也绝非普通人能比。

    和这个男人比起来,他的力量就像个孩童,而且对方的身手却极为灵活,能轻易化解他的攻击,还能给出致命反击,巴特尔起初还在犹豫,要不要趁机反抗,可很快便惊恐地发现,自己的手脚根本不听使唤,原来李逸将他打昏后,便顺势卸了他双臂和双腿的关节。

    李逸所会的医术中,正骨手法与行针技巧同样娴熟,他对人体骨骼和穴位与经脉的构造了如指掌,拆解拼装人体关节对他而言,就如同拼装积木一般轻松,更何况李逸还拥有着惊人的力量,完全无需借助任何工具。

    发现这一点后,巴特尔一颗心瞬间凉透了,他之前还以为最危险的是那只巨狼,如今才明白,真正危险的是这个单手就能轻易提着他的男人。

    没过多久,二郎便带着李逸穿过峡谷旁的河道,来到了秃发部落的营地。

    李逸很随意地将巴特尔丢在地上,看向乌孤说道:“想着留个活口问些情况,便没有直接杀了。”

    乌孤点头,他也好奇这人的身份,看对方的体型与装束,显然不是鲜卑族人,至少得弄清楚他们来自何处,他们的部落规模如何有多少兵力。

    “人交给你们处置,我去换身干爽衣服。”李逸说着便转身离开,完全没再看地上的巴特尔。

    他四处打量了一番,目光落在了正在教其他人编木笼的格鲁身上,这人的身高体型和他倒是相差无几。

    “你有没有多余的衣服?我换一下。”

    格鲁连忙点头:“有的有的,李村正你跟我来!”

    他前些日子在大荒村换过一卷麻布,前天刚缝制好一身衣服,还没来得及穿。

    格鲁一路领着李逸回到自己的毡房,翻出了那套新衣服,李逸换好后,便把湿衣服晾在了毡房外,虽说他的物品栏里就有备用衣服,可他总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无中生有。

    “等我的湿衣服干了就还给你,要是你不介意,这套衣服就直接给我,回头我给你拿两卷布过来!”李逸说道。

    格鲁连忙摆手:“李村正能穿我的衣服,是我的荣幸,不用换的!”

    说着又兴冲冲地拉着李逸来到河岸边:“李村正,你快看,我刚才捕到一条大鱼!”

    格鲁带着李逸来到河边,他的水桶和木笼还放在原地没人动过。

    “就在这里面!”

    李逸低头看向木桶,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笑道:

    “哎呦,这鱼的个头可真不小!你想要什么,我用东西跟你换!”

    格鲁连忙摆手:“不不不,我什么都不要,这是我特意送给你的!你和乌孤首领,都是我最敬佩的人!”

    说着,他双臂在身前交叉成十字,对着李逸恭敬地行了一礼。

    李逸微笑,眼前这个秃发部落的男人,中原话说得倒是颇为流畅。

    “你叫什么名字?”李逸问道。

    “我叫格鲁。”

    “好,这鱼我收下了。”

    “等你们这边的砖窑建好,我就把烧砖的活儿交给你负责,不过你得把烧砖的手艺学好!”

    格鲁连忙点头,表情很认真:

    “请李村正放心!我之前在大荒村跟着学过一阵子,一定能把烧砖的手艺学好!”

    李逸又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叫格鲁的汉子,觉得他确实挺靠谱,便拍了拍他的肩膀,满意地笑道:

    “好!你们部落现在正需要你这样踏实肯干的人!这样,你再帮我挑选些中原话说得流畅、学东西快的族人,以后就让他们跟着你做事!”

    “是,李村正!”格鲁激动地应道。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过是借了件衣服给李村正,又送了一条鱼,竟然就被如此重用。

    这让他欣喜不已,又有些受宠若惊,在心底暗暗发誓绝不能辜负李村正的信任,一定要把李村正吩咐的事情做到最好!

    换好衣服后,李逸便像个闲散人一般来到河边捕鱼,他撒了好几网,捕到的鱼倒是不少,可就是没碰到一条大鱼,这让李逸有些哭笑不得。

    不过小鱼有小鱼的好处,他试着用小鱼和其他族人交换,一桶小鱼换一条体长超过四十公分的大鱼,尤其是家里人口多的族人,他们更愿意换泥鳅,一来泥鳅烹饪起来比大鱼省事,二来吃不完的还能晒成鱼干存着。

    到了下午,乌孤便和狼烈从巴特尔的口中问出了不少重要信息,这男人名叫巴特尔,正如李逸所判断的,他们是匈奴人,部落名叫苍狼部。

    值得一提的是,苍狼部号称有一千骑兵,族人三千余人,牛羊数千近万头,可在匈奴族的草原上,这还只是个中型部落,甚至在中型部落里都属于实力较弱的。

    这比李逸预想的要强上不少,秃发部落如今算上所有融合的族人,能战斗的勇士不过八百多人,还不足千人,而苍狼部却能轻松集结起一千骑兵,若是放在一年前,苍狼部攻入大鲜卑族的草原,足以横扫整个大鲜卑族。

    更令人震惊的是,巴特尔还透露出,匈奴族有三大核心姓氏,分别是呼延氏、须卜氏、祁连氏,这三大部落是匈奴族最强大的存在,每个部落都拥有上万骑兵。

    这更超乎李逸的预料。

    他没想到,在中原刚初步统一的这个阶段,匈奴族竟已强大到这般地步,当真是兵强马壮。

    若不是这三大姓氏一直在争夺匈奴王权,大齐北方偏西的边陲之地,恐怕早就成了匈奴人的囊中之物。

    如此一来,即便他帮助乌孤统一了大鲜卑族,部落的实力依旧有些薄弱。

    之前李逸只打算将技术成熟的铁器和精钢提供给乌孤他们,可如今看来,至少还得增加榆木炮的配备,若是不借助些黑科技,即便有青鸟卫协助,想要拿下苍狼部这样的中型部落,也得付出惨重的伤亡代价,更别说那个逐渐将苍狼部逼出匈奴草原的天狼部,两千骑兵可不是个小数目。

    尤其是在草原这种辽阔的地形中,没有任何可依托的地形,只能正面硬拼。

    这也体现出了李逸的长远目光,当初让乌孤将部落迁移到此处。

    此次遇到匈奴人,让李逸决定今年开始便让乌孤按照小型城城池的规模打造部落。

    等两座砖窑建好投入使用后,必须尽快建造更多砖窑,提升砖块的产量,同时派更多族人去大荒村学习石匠手艺,乌孤的部落附近的山势都比较陡峭,且遍布碎石与大石,正好可以加以利用。

    非常时期,就得用非常之策,不一定非要完全按照大环村的规格建造城墙,那样太过耗时耗力,倒不如将大块的山石稍作处理,直接用山石堆砌城墙。

    李逸那边有石灰窑,可以烧制石灰,再让乌孤派人去大荒村那边的河道里筛取细沙,用石灰混合细沙灌缝粘合城墙,只要城墙的厚度和高度达标,一样能具备可靠的防御能力,没有攻城车这类重型器械,山石堆砌的城墙可没那么容易被攻破。

    这样便能有效抵御匈奴骑兵的平推,先打几轮防守消耗战,再展开正面厮杀,能极大程度减少部落的伤亡。

    听到匈奴族的情况后,李逸的大脑飞速运转,短短几分钟内便为乌孤制定了初步的发展与防御计划,李逸看乌孤的神色,似乎并没有表现得太过忧心忡忡。

    “大哥,看你这模样,倒是不太担心?”李逸打趣道。

    “这苍狼部实力就不弱,更别说还有更强的天狼部了!”

    “你听完后却不紧张,想来是有应对之法,我都听你的安排!”乌孤坦诚道。

    他的回答让李逸一愣,心中不由得给这位大舅哥的决断点了个赞。

    一个人若是没有足够的智谋,至少要有一双善于倾听的耳朵,最怕的是既无智谋,又自大妄为,一意孤行的人,这类人只能逞一时之勇,长远来看必然走向灭亡。

    李逸笑了笑:“既然大哥这么信任我,我自然有应对之法。”

    说着,他便把自己的想法详细说了一遍。

    乌孤听后连连点头:“好!就按你说的办!”

    虽说这次遇到了匈奴人,但他们从部落赶过来需要二三十天的路程,留给乌孤他们准备的时间还算充裕,若是秋天之前没遭遇袭击,入冬后天气转寒,他们就更不可能出兵了,况且巴特尔被擒,没人能给苍狼部传递消息,他们后续再派人过来,还不知道要间隔多久。

    苍狼部虽有一千骑兵,却没办法尽数派出,最多只能派出一半兵力,甚至可能连一半都不敢轻易调动。

    如今他们最大的威胁是更强的天狼部,即便发现了秃发部落这个实力相当的对手,也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除非他们举部迁移过来再开战,可那样所需的时间就更长了。

    若非真的走投无路,谁又愿意破釜沉舟?这便是李逸此刻依旧能保持淡定的底气,他真正担心的不是苍狼部,而是更强的天狼部,以及整个匈奴族的庞大实力。

    这次能遇到巴特尔三人,换个角度看其实是件好事,他们相当于把最准确的情报送到了李逸手中。有了这份情报,便能做出更具针对性的部署,抢占先机!

    秃发部落已经知晓了苍狼部的存在,之后的一切准备都是为了应对苍狼部,可苍狼部那边,至今依旧对秃发部落的情况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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