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4月18日讯,4月17日晚,财政部新版《电话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对外发布,并要求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版,电话销售是指利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通过短信、语音、客户端等方式销售。同时,电话代销者应当具备6项条件,目前申请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需提交6类材料。
根据新版,电话代销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三)有符合要求的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五)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六)取得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同时,目前申请开展电话销售业务的,发行机构应当向财政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申请书,包括电话代销者、电话代销者销售费用管理方案、电话销售的游戏、限额限时管理方案等;(二)市场分析报告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三)电话代销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四)合同类材料,与电话代销者的合同(协议)意向书;(五)管理类材料,包括电话代销者管理、资金管理、销售管理、风险控制方案、设备和技术服务管理、监督和审计管理、应急处理方案等;(六)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电话销售管理系统、电话销售预警系统和游戏技术检测报告。
大智慧大数据终端显示国内两市概念股包括:鸿博股份(002229.SZ)、安妮股份(002235.SZ)、拓维信息(002261.SZ)、粤传媒(002181.SZ)、东港股份(002117.SZ)、中体产业(600158.SH)、大智慧(601519.SH)、人民网(603000.SH)、高鸿股份(000851.SZ)、新华都(002264.SZ)、友阿股份(002277.SZ)等。
(来源:大智慧新闻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