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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保健品电话营销行为管理 要求电销保健品不得虚

标签:网络营销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21 20:45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公告指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性宣传;不得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公告指出根据工业和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公告指出,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性宣传;不得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

  公告指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整治电线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电话专项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电话营销行为自查自纠。保健食品经营者以电话形式进行保健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不得作虚假或者性宣传;不得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为产品功效明;不得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电话营销的保健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不得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

  此外,公告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管“”,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违法电线 进行投诉。鼓励各级保健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据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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