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营销管理 >

市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

标签:营销管理策略  发布日期:2014-11-15 06:04
新闻中心杭网原创宽频杭网议事厅娱乐杭州楼市家居旅游 汽车教育健康 时尚休闲播报杭网民声论坛 杭州新闻今日生活图库杭网小记者体育热点专题地图科技 金融动漫游戏 公交查询观点杭网义工官博 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

  新闻中心杭网原创  宽频  杭网议事厅   娱乐杭州楼市  家居  旅游   汽车教育  健康   时尚休闲播报  杭网民声   论坛

  杭州新闻今日生活  图库  杭网小记者   体育热点专题  地图  科技   金融动漫  游戏   公交查询观点  杭网义工   官博

  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4〕22号

  各区、县(市)人民,市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办公厅

  2014年11月5日

  2015年春节期间市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的春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相关,现就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以下简称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销售燃放时间

  (一)销售时间。

  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一)。

  由各区安全监管局按照向零售单位颁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标注有效期为2015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初一)。

  (二)燃放时间。

  2015年2月18日、19日和3月5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正月初一、十五)。

  当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杭州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199号)的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级别时,市区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二、销售燃放的种类、规格

  严禁销售、燃放A、B级产品(内筒型组合烟花单筒直径大于30毫米);严禁销售、燃放拉炮、摔炮、砸炮及无规则飞行轨迹的烟花爆竹;严禁销售须专业燃放的烟花爆竹和个人燃放的礼花弹、小礼花以及摩擦类、烟雾类产品。

  三、燃放区域

  (一)办公场所;

  (二)文物单位、文物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军事设施所在地;

  (五)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活动场所;

  (七)输变电设施安全区;

  (八)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线安全区;

  (九)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各区可根据本地消防设施分布情况和居民住宅情况,增设燃放区域。

>>>>全文在线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文章
共有人强势围观,期待你的评论!评论区
小提示: 本站的评论不需要审核,即发即显,有什么话你就尽管说吧,但不要过激哦,以免遭跨省处理!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匿名评论
最新评论
最近更新
热门排行
推荐阅读